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罐头内壁脱模涂料的卫生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乙撑二硬脂酰胺作脱模剂的食品罐头内壁脱模涂料。此涂料涂印在
镀锡薄板上,经高温烘烤成涂膜,可用于午餐肉等肉类食品罐头内壁。
1 感官指标
感官指标如下:
|样品|指 标|
|617#环氧酯化氧化锌脱|模涂料 214#环氧酚醛脱模涂料| XE-2环氧二甲苯甲醛铝粉脱模涂料|
涂膜|呈米黄色,光滑、均匀|呈深黄色,光滑、均匀|呈银灰色,整洁光滑|
|经模拟液浸泡后,色泽正常,无泛白、无脱落现象|经模拟液浸泡后,色泽正常,无泛白、无脱落现象|经模拟液浸泡后无气泡,色泽正常,无脱落现象|
涂膜浸泡液|无异色、无异味、不混浊|
2 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如下:
|项 目|指 标|
|617#环氧脂化-氧化锌脱模涂料|214#环氧酚醛脱模涂料| XE-2环氧二甲苯甲醛铝粉脱模涂料|
游离酚,mg/L ||
|水浸泡液,95℃,30min ≤|0.1|
|重金属(以Pb计),mg/L||
|4%乙酸浸泡液,60℃,30min ≤|1|
|游离甲醛,mg/L|
|水浸泡液,95℃,30min ≤| 0.1|
|高锰酸钾消耗量,mg/L||
|水浸泡液,95℃,30min ≤|10|
|蒸发残渣,mg/L||
|水浸泡液,95℃,30min ≤|30|
|20%乙醇浸泡液,60℃,30min≤|30|
|4%乙酸浸泡液,60℃,30min≤|30|
|正已烷浸泡液,37℃,2h ≤|30|
3 检验方法
3.1 感官指标:用感觉器官测定。
3.2 游离酚:按照GB 5009.69《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》执行。
3.3 重金属:按GB 5009.60《食品包装用聚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
分析方法》执行。
3.4 游离甲醛:按照GB 5009.69执行。
3.5 高锰酸钾消耗量:按照GB 5009.69执行。
3.6 蒸发残渣:按照GB 5009.69执行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卫生部防疫司、轻工业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、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。
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、上海市食品工业研究所、上海市食品
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。